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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僱錦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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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僱錦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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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挑工前準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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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分了解家庭的需求,明確照顧對象及所需的專業技能,這有助於確保外國人的適配性。密切關注外國人市場趨勢,考慮來自不同國家的外國人,以獲得多樣化的選擇,並適應市場變化。同時,考慮外國人的個人特質,包括年齡、教育背景和工作經驗等,這些因素影響其在家庭中的適應能力和工作表現。最後,選擇信譽良好的仲介公司合作,提供專業培訓和支持,確保外國人具備必要的技能和知識,並提供後續的服務和支持,以確保雇主的利益和外國人的適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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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申聘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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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需向勞動部申請配額名額方能合法聘請外國人。僱傭合約應明確規定,包括工作期限、薪資待遇及提供的福利。外國人負擔前來台灣的機票費用,而合約結束時雇主負責支付回程機票。此外,雇主應合理安排工時及提供足夠休息時間,並協助外國人辦理健康檢查和加入保險。避免聘用非法外國人,並遵守政府相關規定及繳納相應的規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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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申辦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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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先辦理求才登記,接著刊登求才廣告,等待求才媒合期,取得求才證明,然後將相關文件提交給勞動部進行審查。如果需要從海外引進外國人,還需要將文件送至海外駐台機構進行驗證。整個流程大約需要59天,但具體時間可能會因情況而有所變化。 申請國外配額的流程包括:選擇國家、聯繫仲介公司、提交申請文件、獲取配額核准、選擇外國人、簽訂合同、辦理簽證及工作許可、安排機票及接機、報到訓練。整個流程通常需要約45至60天的時間,具體時間可能因情況而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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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薪資發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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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薪資:外國人報到的次月隔日是發薪基準日,薪資以台幣直接支付並要求外國人簽名確認收據。加班費依勞動契約支付,金額為月薪除以30。雇主須提供薪資表及薪資明細表,並按勞動部規定預扣所得稅。若外國人放棄休假日工作,雇主需支付額外加班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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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外國人加入全民健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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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境時需加入全民健康保險,以入境日為投保起始日,雇主需填寫委託書交由相關機構代為辦理。退保日期則以退保原因生效日為準,如離境日、轉出日或逃跑日期。加保費用按入境當月整月份計算,退保不計當月健保費,逾期未繳費將產生滯納金。健保IC卡初次申辦免費,遺失補發需支付200元,需注意妥善保存並避免表面損壞。就醫時如未取得IC卡可填寫例外就醫名冊,並於7日內補繳IC卡並申請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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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外國人加入意外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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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法規要求,雇主應協助外國人投保意外保險,以規避潛在風險。目前全民健康保險僅包括醫療保險,不包括意外死亡理賠,因此意外保險的投保尤為重要。該保險的投保期間為一年,保費約為680元至1,500元不等。外國人入境時,雇主需簽署『委託書』,由相關代辦機構統一處理保險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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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所得稅繳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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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稅法規定,外國人在台灣的報稅方式主要取決於其當月薪資和在台居留情況。如果外國人當月薪資未達到基本工資的1.5倍,則需繳納相應比例的稅款。若其在同一納稅年度內在台灣居留不滿183天,且當月收入低於一定標準,則按不同比例扣繳稅款。報稅的標準是按照一整年的時間來計算,每月按實際薪資扣繳稅款。如果外國人在當年度內不會在台居留滿183天,應按月報稅並申報扣繳憑單,逾期未報者將面臨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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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休假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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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人每週工作七天中有一天為休假日,而一個月則計算為四週。在國定假日工作時,雇主無須支付額外的加班費,但若外國人在休假日工作,則應支付加班費。外國人若需要請假外出,須填寫請假單並獲得雇主同意,並在晚上八點前返回雇主家。每年病假不得超過三十天,而休假日通常為星期日,但若雇主有特殊情況,可調整休假日。特別休假則是指在外國人工作滿一年且經延長後,雇主應給予七天特別休假,但若外國人利用特別休假回國探親,相關費用由其自行負擔。在返鄉休假時,外國人需提前兩週請假並獲得雇主批准,且需至警察機關辦理出入境證明,相關費用也由其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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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外國人工作期滿返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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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外國人工作期滿前,雇主應確保其離境時的稅務清算,包括預扣稅款和存款的處理,以及提前查詢回程機票費用。根據勞動契約,雇主應支付回程機票費用,且不得拒絕支付,但外國人不得要求特定航空公司或座艙等級,而行李超重費用則由外國人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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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聘僱合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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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勞動規定,雇主無正當理由不得任意解雇外國人。聘僱契約終止情況包括但不限於:工作期滿、拒絕合理的雇主命令或指示、工作態度不勤奮、詐欺或不良行為、無正當理由拒絕工作、在僱用期間結婚或懷孕、從事兼職工作、偷竊或非法占有雇主財產、對雇主的子女進行虐待、以及其他違反法令的行為。此外,出於人道主義的立場,外國人也有權要求終止與雇主的聘僱契約,如果雇主有以下行為:對雇主或其家屬施以不人道待遇或發生重大侮辱事件、性侵犯、任意調派至非契約規定之住所工作、任意將其派予他人使用,以及其他嚴重違反法令的不平等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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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如何愉快與外國人相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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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與外國人合作時,關心、尊重、讚美和融洽是建立良好關係的重要元素。雇主可以透過定期關心、尊重他們的意見和感受、表揚他們的努力成就,以及營造融洽的工作環境來促進和諧相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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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外國人入境應辦理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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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外國人體檢、製作居留證和申請聘僱許可函是入境後的重要程序。首先,需在指定醫療機構預約體檢,完成後提交報告。接著,準備必要文件如護照、照片等,前往移民局辦理居留證,完成相關程序後領取。最後,準備雇佣合同等文件,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函,經審批後取得。這些步驟確保外國人在台工作合法有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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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就業安定費繳納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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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不同行業,外國人的就業安定基金收費標準有所不同。製造業每月2,000元,建築業每月2,400元,農業、漁業每月1,500元,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每月1,500元,社福機構看護工每月1,500元,其他服務業每月2,000元。繳納方式包括前往郵局櫃檯、郵局帳戶轉帳代繳,以及各銀行的ATM轉帳繳費。請雇主務必按時繳納,避免徵收滯納金或撤銷外國人的聘僱許可。可至勞動部官方網站查詢繳費紀錄,注意繳費規定可能會根據政府政策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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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定期健康檢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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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人體檢項目包括胸部X光攝影、HIV抗體、梅毒、B型肝炎表面抗原、大麻檢查、濃縮法腸內寄生蟲糞便、一般體格與精神狀態、以及癩病檢查。印尼外國人需增驗傷寒。提供專車接送服務,體檢需時約3至5小時,不含往返醫院的交通時間。體檢日期通常由本公司安排,並提前七日以電話聯絡方式通知雇主。體檢當日,外國人應在指定時間在雇主家等候本公司的體檢巡迴服務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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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外國人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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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宿規則:外國人需獲得雇主同意才可外宿;應隨時檢查雇主家的安全措施;需注意火源防範火災;應愛惜使用雇主家物品;需保持居家環境整潔;雇主可安排外國人與被照顧者同宿;不得要求將食宿費用折算成現金;不得要求雇主提供專屬的食物或住宿環境。
工作時間規則:外國人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六點至晚間十點,但特殊情況或有協議者,可由雇主另行安排。雇主應確保外國人每日擁有連續八小時的充足睡眠時間,以保持足夠的體力。午休時間的安排應根據雇主的實際需求進行調整。
工作內容規則:明確規定外國人僅能按照僱傭合約所載明的工作內容從事勞務服務。這包括家庭幫傭負責家務,如清潔、烹飪等,以及家庭監護工協助照顧重病患者。違反規定,如以外國人名義聘僱他人或指派非許可工作,將受到罰款或有期徒刑等處罰。在具體工作狀況下,如監護工和幫傭料理家務工作,必須視情況處理,但需確保不涉及營利性質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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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逃跑防治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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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保外國人在工作期間得到適當的支持和管理。包括提供入境教育訓練,以幫助外國人適應新的工作環境,保持隨時的關心和聯繫,特別關注工作期滿前的高風險時期,及時處理任何異常情況。同時提醒外國人在外出時要提高警覺,並強調尊重和關心的相處方式。定期聯繫外國人以了解他們的情況,並根據《生活管理企劃書》執行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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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懷孕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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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兩性工作平等法,女性外國人在懷孕期間應享有適當的娠假期。為了避免雇主因懷孕問題而困擾,應重視女性外國人的社交活動和休假需求。在必要時,雇主應主動聯繫本公司,以獲得支援和協助,確保女性外國人在懷孕期間獲得應有的關注和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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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傷病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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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疾病情況下,外國人可使用健保卡就醫,需自行支付門診掛號費。根據僱傭合約,外國人每年最多可享有30天的病假。在意外受傷的情況下,除了能使用全民健保外,外國人還可以依據意外傷害保險請求醫療費用的補助。如果外國人因意外身亡,雇主應負擔運返遺體及遺物的費用。此外,本公司將根據意外傷害保險提供最高50萬元的補助,以協助處理後續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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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離境返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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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免驗證程序中,外國人可以在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十四日內或遇特定情況下出國,而在驗證程序中,雇主和外國人需要合意終止聘僱關係,請至勞動部按程序辦理,提交相應文件以獲得驗證證明。需留意的是,在特殊情況下,警察機關等主管機關可能要求限期出國。